湖南省人大检查组赴怀化检查防雷减灾工作
“宣传工作有声有色,防雷行政许可逐步推开,年审机制卓有成效,执法措施比较有力”。5月5日,在怀化市召开贯彻落实《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座谈会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胡正扬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怀化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市人民府副市长王行水出席了座谈会。
怀化地处湖南西部丘陵山区,云贵高原东缘,由于地势、地形以及地质条件的影响,雷电灾害频发,年雷暴日为58.5天,是我市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自2008年11月28日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组织实施了30余次防雷执法检查行动,做出处罚决定12件,自行纠正未作处罚1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7件。
胡正扬在会上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气象,关心防雷减灾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雷意识;进一步加大防雷行政许可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防雷工作是民生工程,要把重点放在农村和中小学校防雷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务联审考核、应急预警、优质服务、政府投入、防雷监督等机制。
检查组一行还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政务中心、建设、规划、安监、移动、电信等相关部门在防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进一步做好防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陪同考察的省人大李映华、李小平副主任及省气象局局长祝燕德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了很好的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