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比特防雷

科比特防雷

> 新闻中心 > 防雷资讯

高层建筑评估雷击


       高度高于或等于50米的高层建筑,建设前评估雷击风险。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出台规定管理评估雷击风险。
  雷击风险评估实行安全第一,灾前、灾中、灾后评估相结合,以灾前评估为主的原则。新建、改建和扩建人各类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供水、供电等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以及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等特殊工程等需要进行评估。另外,大型博览和展览建筑物、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全日制学校以及航空港、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也需评估。对于建筑物而言,高度达到和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达到和超过10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需进行评估。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未做雷击风险评估的,按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