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地处鄂尔多斯高原,年平均近40个雷暴日,属于雷电灾害较重地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2号令)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近日,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就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工作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气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成立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行文并报上级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旗区气象主管机构、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协作与执法检查机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防雷安全;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所辖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设施及防雷装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定期检测工作,做到在工程项目前、中、后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
五是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出现雷灾时及时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实地调查、勘察、取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出具鉴定报告;
六是紧抓各类关键时节,气象部门、民族事务委员会积极做好防雷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全民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