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大督查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 日前,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重点检查近年来河源市开展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于6月份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报告。 气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一直深受河源市人大的高度重视,自2004年以来,已先后开展《气象法》实施情况检查、督办河源市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工作等多次专项检查,极大推进了河源气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