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雷电灾害防御条例》通过修订审议
近日,青海省海北州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 电灾害防御条例》的修订,使海北州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根据2006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青海省气象条例》,海北州气象局向州政府上报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的修改意见。通过海北州专门委员会和州相关部门的沟通、研究和修改,形成了关于部分单行条例和补充规定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促进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在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