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出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印发实施《保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作为重新修订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对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预警机制、应急响应、灾后处置、保障措施等重要环节作了进一步完善,突出了气象灾害应急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有效性。
该《预案》在原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市、县分级设立了由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发改委、公安、民政等2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了从预警到应急响应,再到灾后处置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的工作流程,强化了气象部门在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和灾后处置工作中的政府部门职能和作用。
《预案》要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加密监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和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发挥部门联动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据悉,保定市气象局将根据《预案》对本部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管理和应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把相关气象灾害基础信息、应急工作流程和标准纳入保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使气象应急处置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发挥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灾害评估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