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气象民委协作加强宗教场所防雷安全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局与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防雷安全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通知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气象主管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要建立防雷安全协作机制。二是新建宗教活动场所或建设大型宗教建筑工程项目之前,要由专业防雷减灾机构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实行每年一次定期检测。三是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雷灾发生后要及时报告;气象部门要积极组织现场调查、勘察、取证、分析原因,并及时作出雷电灾害鉴定报告。四是气象、民委要在政府领导下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