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气象旅游共建景区防雷安全网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气象局和州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气象局、旅游局及各旅游景区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旅游景区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游客和景区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景区的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西双版纳各旅游景区新建的建筑物、改扩建的游览区域的防雷安全装置必须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大型、重点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前要组织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设计的技术依据。防雷装置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通知》还要求,西双版纳各旅游景区应当对现有防雷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接受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定期安全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工作,安装必要的防雷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在每年雨季前对旅游景区联合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防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