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气象防灾减灾政府管理职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和防雷减灾工作等内容正式纳入地区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现地区对各县(区)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乡(镇)政府的逐级目标分解和考核。
近年来,那曲地区气象局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努力为政府决策、农牧业生产、气象防灾减灾、城市建设及重大社会活动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气象保障服务多次受到地委、行署领导的表扬。气象工作被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是那曲地区气象局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积极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有力印证,也是“十二五”时期藏北气象事业大力推进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又一创造性工作。